近日,在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下发的,关于2015年度全省法院阳光司法指数评估的情况通报中,开发区法院名列全部191个基层法院的第12名,比2014年进位44名。连续2年位列全市法院第一名。
阳光司法指数评估体系,是对我省法院系统的司法公开工作进行权威评估的一项全面指数,主要针对立案公开、庭审公开、执行公开、文书公开等内容进行评估。
据了解,2015年,开发区法院为实现阳光司法,不断强化信息化建设,通过开通庭审公网直播、建设执行指挥中心将执行信息公开等形式,使法院的工作更加规范、公正,被评为秦皇岛市唯一一家河北省司法公开工作省级示范单位。(祖迪 通讯员 胡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