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网秦皇岛6月29日讯(记者 祖迪 通讯员 李小辰)为了进一步推动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市创建活动开展,引导企业走质量效益型之路,开发区管委会近日印发《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实施质量强区战略加大政策资金扶持力度办法》。该《办法》将名牌、驰名商标、质量奖项等纳入奖励范围。
《办法》明确规定,扶持资金的支持对象必须具有一定经营规模和经济效益,所获得的名牌产品必须是在开发区范围内生产制造并在开发区纳税。
《办法》的扶持奖励为,获得中国质量奖的企业奖励100万元,获得中国质量奖提名奖的企业奖励80万元,获得省政府质量奖的企业奖励50万元,获得市政府质量奖的企业奖励20万元。获得河北省名牌产品企业奖励10万元,获得河北省优质产品的企业奖励5万元,获得河北省中小型企业名牌产品的企业奖励5万元。获得省政府质量奖和市政府质量奖的个人,分别奖励3万元和2万元。
为引导和鼓励企业持续争创名牌产品,激励企业做大做强,《办法》规定,同一企业在获得“河北省名牌产品”奖励后又获得“中国质量奖(含提名奖)的,补充颁发两奖金的差额部分。同一企业同一产品同年度获得不同的名牌产品称号,或者同一企业同年获得不同级别质量奖的,均以最高奖项给予奖励。同一企业同年度获得政府质量奖以及其他奖项的,按最高奖项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