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抚宁区认真贯彻落实两个专项集中整改、解决问题阶段的各项工作要求,严把政策关,直面突出问题,以强有力的责任追究倒逼责任落实推动整改落实工作,“五招齐发力”,实现了整改进度和整改质量的“双提升”。
依规依纪,明确标准。要求各责任单位根据省牵头单位制定的分类处理意见,结合自身实际,细化问题分类处理办法,明确各类问题的整改标准和责任处理意见,统筹把握政策依据,按类别、按情形划定标准与尺度,不能随意加重或减轻处理,要充分体现有纪可依、有规可查,依规依纪严格落实整改。
细化责任,分类处置。对于一般性、没有造成不良影响的问题,要求立即整改;对于一般党员干部的轻微违纪问题,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由本人写出情况说明;对于轻微违纪问题的科级干部,由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召开组织生活会进行批评教育,并将会议记录存档备查;对于较严重的违纪问题,成立核查组认真调查,视情况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目前,已批评教育、谈心提醒2636人;对486人进行组织谈话,对19个案件进行初核。
严肃问责,倒逼落实。进一步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实行“一案双查”。对该发现问题没有发现、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置、不整改不问责的,不自查自纠或避重就轻、查出问题不上报、只报问题不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要严肃问责,除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外,同时追究所在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行动中已纪律处分15人,立案查处11人,移交司法2人,行政处罚78人。
建章立制,堵塞漏洞。树立问题意识,以问题为导向立规矩,定制度,把建章立制贯穿整改工作始终,强化源头治理、堵塞体制漏洞,积极构建两个专项整治长效机制。目前,已清理各类制度19件,其中保留制度4件、修改2件、废止13件,新建制度15件。
通报典型,形成震慑。充分发挥重点难点问题整改成效的示范带动作用,加大典型案件的通报曝光力度,形成有力震慑,“以点带面”推动整改工作全局统筹推进。目前,在全区范围内已对6起“微腐败”典型案例进行通报曝光。
截至目前,抚宁区“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共清理发现问题1880件,完成整改1743件,整改率92.71%;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发现问题线索2408件,整改完成2401件,整改率达9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