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卢龙县民政部门注重孤儿保障工作,通过做好孤儿认定、监管调查和保障资金发放等,让他们充分感受社会的关爱。
县民政局对各乡镇上报的孤儿信息进行了逐一调查核实,把好审批关,并将孤儿信息及时录入“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管理系统”。在发放保障资金时,县民政局与每名孤儿监护人签订《散居孤儿监护协议书》,明确监护人应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同时,对孤儿的生活、学习及监护人的日常监管护理等情况进行不定期调查走访,密切关注他们的生活状况,确保孤儿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此外,卢龙县加强档案管理,实行一人一档,对新增和超龄的孤儿进行及时增减,及时向“管理系统”录入和更新孤儿信息,实行动态管理。2015年,县民政部门向55名孤儿累计发放了45.2万元的生活保障金,帮助他们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