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卢龙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上,通过了在部分县人大代表中设立“人大代表收集群众意见箱”的意见,以此进一步加强人大代表与百姓联系,拓宽听取百姓批评、意见和建议渠道。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入整改阶段,卢龙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根据前一阶段征求的意见,为拓宽全县人大代表履职途径,设立人大代表收集群众意见箱。
意见箱悬挂在收集人所在选区的集市、学校、村民服务中心等公众场所。意见收集内容为对县、乡、村和法院、检察院工作及其工作人员的批评、意见和建议,要求内容具体翔实、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核实答复。收集人对收集到的群众批评、意见和建议,分层次、分类别加以处置。涉及乡镇内容的,承办单位自收到之日起一个月内作出答复,情况复杂的不超过两个月;涉及县域的,承办单位自收到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答复,情况复杂的不超过三个月。(孟凡栋 刘红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