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践行“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助力小微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县国税局认真贯彻落实小微企业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税收优惠政策,确保小微企业税收优惠全覆盖。
认真梳理健全台账,梳理各税种减免项目,理顺税收优惠政策的管理权限和管理程序,健全税收优惠政策管理台账和应享受优惠企业管理台账,落实反馈评价机制。同时,充分利用税法宣传、纳税人学堂、网上公告、QQ群等媒介,强化对优惠政策的宣传,围绕优惠内容、减免条件、管理方式、办税程序及纳税申报表的填报方法等,对纳税人进行面对面的辅导,帮助纳税人掌握具体操作,引导纳税人享受税收优惠。重点监控企业申报进度与享受税收优惠的准确性,适时开展提醒服务,申报期结束后,筛选出未能按时享受优惠政策的企业,尽快告知企业补充申报。今年第一季度,共有1129户小微企业享受了税收优惠,免征增值税20.47万元,其中“营改增”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1.47万元;免征企业所得税6.42万元,落实小微企业税收优惠率达到100%,有力促进了小微企业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