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健全制度,造笼束权。先后制定出台了公共资源管理办法、国有土地使用权等各类交易细则,建立信誉考评机制,组建百余人的评标专家库,制定10余项规范性文件,对政府部门和交易各方行为进行全面约束。二是规范运作,阳光交易。推行了开评标“三步工作法”,严格规范招投标程序,在重点部位装设了电子监控设备、手机监控和屏蔽设备,将招投标过程的每个环节、细节全部纳入监控范围,确保整个交易过程阳光透明。三是强化监督,查错纠弊。由县纪委派驻监督人员加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监督,防范廉政风险。交易中心成立以来,已阻止非正常交易16次;建议取消交易文件中设置的不合理条件和修改评标办法33次;监督相关部门处理质疑投诉12起,调查处理违规交易案件3起,对相关单位下达了信访告诫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