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灾资金是人民群众的“救命钱”,与受灾群众的生活息息相关。为了进一步规范救灾资金的运行管理,卢龙县民政局结合本县实际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实行春荒期间救灾款物的社会化发放制度。
社会化发放改变了以往冬春救灾款由乡镇民政所发放现金的旧模式,由县民政局根据乡镇民政所提供的救助对象花名册、身份证号、粮食直补卡(一卡通)银行账号和救助金额,直接将资金打到受灾群众的银行卡上。
社会化发放规范了救灾资金的使用范围,确保了救灾资金发放的时效性,使资金坐上“直达车”及时、足额发放到受灾群众手中,充分发挥了救灾资金“专款专用、重点使用”的效用,确保受灾困难群众得到及时救助。
5月中旬,卢龙县民政局以社会化发放的形式将50万元春荒救灾款发放到灾民手中,下拨救灾粮13万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