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卢龙县石门镇孟团店村村民孟昭春发起成立该县首个以个人名义命名的人民调解委员会,该调委会由周边7个村、2个学校的负责人以及部分社会志愿者共计15人组成。县司法局对该调委会给予了大力扶持和鼓励,配备了办公设施、学习用书以及制式调解文书,理顺了操作流程,规章制度并上墙,还为调委会刻制了印章,落实“以案定补”制度。
关键词:卢龙县,人民调解,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