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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龙县3000人民调解员“春风化雨”解纠纷

//qhd.hebei.com.cn/lulong/ 2016-09-09 15:55 卢龙新闻网

  长城网秦皇岛9月9日讯(记者 祖迪 通讯员 谭红香)“别人都问我办这大厅图啥,我就一个目的,让咱们附近的老百姓增加些法律常识,多学点儿法,才能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去年8月份,卢龙县石门镇孟团店村村民孟昭春个人出资创办的全省首家农民自建法制教育综合服务大厅正式启用,这也是卢龙县第一个农村义务法制教育平台。

  综合服务大厅建筑面积300平方米,内设办事服务厅、调解室、办公室和档案室,为完善办公条件,孟昭春统一配置了电脑、打印机、投影仪、复印机、音响等现代化办公设备。他将再继续投资,将大厅办成集法治教育、文化娱乐、劳务中介、商务洽谈、婚姻介绍等多功能为一体的农民服务平台,“为咱农民兄弟多做些力所能及的事儿”。

  这仅是卢龙县人民调解工作的一个缩影。近年来,卢龙县对人民调解紧抓不放,坚持做到“勿以善小而不为”,扎扎实实抓落实,使人民调解真正成为平安卢龙、和谐卢龙建设的基石。

  高度重视调解。2013年7月,该县司法局选聘3名热心人民调解的退休法官、机关干部组建疑难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专门调解乡镇上报的疑难复杂纠纷、法院委托的民间纠纷、信访部门移交的纠纷类信访案件。目前,县调委会调解纠纷案件已达155件,司法所也都把化解纠纷类信访积案当作了首要任务,类似的信访积案,各司法所一年多时间集中化解了20多件。人民调解工作得到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逐步解决了制约人民调解工作的人员、经费等瓶颈问题,12个乡镇司法所招录和调任30名公务员,并配了实职副科级所长。县财政安排人民调解经费和“以案定补”经费每年达到41万元。

  主动调解纠纷。该县从村(居)调解组织、调解队伍抓起,把发现、调解纠纷关口前移,做到调解不成的纠纷有人上报求助。2015年上半年,县司法局结合村“两委”换届,与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协调,将村(居)调委会换届纳入村“两委”换届统一部署,同步实施。换届中,使全县553个村(居)健全完善了人民调解组织,配备人民调解员3772人。同时,在刘家营乡进行专职民调主任试点,选任了14名专职调委会主任,并选配307名“十户调解员”和纠纷信息员,做到有人传递纠纷信息、有人调解纠纷。

  合力化解纠纷。为形成“调解为先、遇事找法”的新常态,该县司法局联合县工会、妇联、团委向全县发出“调解为先、遇事找法”倡议,全面开展人民调解认知承诺活动,走村入户发放2万余份倡议书和人民调解认知承诺书,宣传人民调解。组织开展人民调解“消雪融冰”、“春风化雨”、“清凉一夏”、“秋风送爽”等多项纠纷集中排查化解实战活动,让群众感受到选择调解化解纠纷省时、省力、省钱。

  该县司法局还先后与县法院联合出台《卢龙县民间纠纷诉前调解办法》,与县公安局联合出台《卢龙县治安案件委托人民调解的实施办法》,与县教育局联合出台《卢龙县校园纠纷处置管理办法》,与县检察院联合出台《卢龙县检调对接办法》。几个文件的出台,给诉调对接、公调对接、校调对接、刑事和解对接等纠纷多元化解插了翅膀,接了地气。目前,全县近700件纠纷通过多元解决机制得到化解,其中口头移交近400件,书面委托300余件,主要包括校园纠纷、轻微治安案件、法院委托案件、司法确认案件、刑事和解案件、纠纷类信访案件。

关键词:卢龙,调解员,法制平台

稿源:长城网
责任编辑:李兴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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