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龙县作为全市唯一一家农村公共服务项目试点县,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不断完善制度机制,加强资金管理,强化监督检查,保障了农村公共服务项目的质量。截至目前,全县开展农村公共服务项目的村已经达到270个,累计投入资金1350万元,促进了全县农村面貌的整体提升。
完善制度建设。及早谋划出台了《卢龙县公共服务项目资金管理程序》、《卢龙县村级服务项目报账程序》和《卢龙县农村公共服务项目退出方案》等规范性文件,确保了农村公共服务项目的顺利实施。严格退出机制。对工作后进、办事拖拉、不能按照要求完成任务的项目村实行“退出机制”,退出后的项目资金由财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重新确定新的项目实施单位,激励项目村扎实做好项目的各个实施环节。
加强资金管理。为杜绝截留、挪用项目资金现象的发生,严格实行县级报账制。对报销凭证进行了严格要求,必须是正式合法票据,对于临时不能取得合法票据的,必须到税务机关开具正式发票。同时,要求票据必须有经办人、审批人、验收人以及村理财监督小组签字盖章,方可报账。强化监督检查。除对项目村进行日常监督外,还进行了不定期抽查,按照项目内容综合进行评分,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保障项目实施质量。(通讯员杨田野)